此次的事件会否影响DHC在中国市场的业务经营目前难以判断,不过,前述业内人士指出,DHC此次被罚也给行业敲响了警钟,在行业监管趋严的情况下,化妆品企业要在成分选用、功效宣称以及对外营销上更为谨慎。
日系美妆品牌DHC被处罚。
近日,天眼查App显示,DHC关联公司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因销售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化妆品,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监局没收违法所得114万余元,并没收违法物品。处罚事由显示,抖客网,当事人进口并对外销售的蝶翠诗男士保湿平衡霜、蝶翠诗男士保湿平衡爽肤水含有“羟乙磷酸四钠”成分,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国际金融报》记者查询电商平台后注意到,DHC多个电商平台的官方旗舰店已下架上述两款产品。其客服向以消费者身份问询的记者称,相应的产品“好像停售了”,但具体原因其未有接到通知。
就此次被处罚一事,7月中旬,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蝶翠诗公司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并未获得任何信息。
相关产品不符安全规范
天眼查资料显示,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5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吉田嘉明。此外,上海蝶翠诗的大股东、疑似实际控制人为日本株式会社DHC,后者持有该公司97%的股权。
DHC在日本是一个拥有多个事业部的庞大企业集团,旗下包括医药食品事业部、食品事业部、酒店事业部、美容院及水疗事业部等。DHC的化妆业务始于1983年,2003年7月,DHC的脚步踏入中国,在上海成立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
根据天眼查信息,记者注意到,此次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处罚所涉的蝶翠诗男士保湿平衡霜、蝶翠诗男士保湿平衡爽肤水销售已有一段时间。相应的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蝶翠诗男士保湿平衡爽肤水于2019年7月31日进口,蝶翠诗男士保湿平衡霜则是于2019年8月7日、2021年4月26日进口,且这两款产品均是自2019年9月1日起开始对外销售。
资料显示,羟乙磷酸四钠在化妆品中作螯合剂、乳化稳定剂和黏度控制剂使用。据行业媒体“化妆品观察”报道,羟乙磷酸四钠属于化妆品限用组分,并不适用于所有化妆品。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第二章《化妆品限用组分(表3)》中,共收纳了47项限用组分,明确了限用组分的限量要求和限制条件。根据表3,“羟乙二磷酸及其盐类”只适用于发用产品和香皂,且最大允许浓度分别为总量1.5%、0.2%(均以羟乙二磷酸计)。
根据相应的判决书,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销售上述二款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货值金额为1608504.64元、违法所得为1146618.50元,库存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蝶翠诗男士保湿平衡霜化妆品1863瓶、蝶翠诗男士保湿平衡爽肤水化妆品1745件。据悉,案发后,当事人已及时下架,并主动发布召回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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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违规“惯犯”DHC】 内容摘要:此次的事件会否影响DHC在中国市场的业务经营目前难以判断,不过,前述业内人士指出,DHC此次被罚也给行业敲响了警钟,在行业监管趋严的情况下,化妆品企业要在成分选用、功效宣称以及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zmt/116558.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